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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管理局2026年5月政府采购意向-采购贵安新区学生餐营养餐食材配送公司 详细情况
2026年05月12日 16:09 来源: 贵州省政府采购网 【打印】
| 采购贵安新区学生餐营养餐食材配送公司 | |
| 项目所在采购意向: | 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管理局2026年5月政府采购意向 |
| 采购单位: | 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管理局 |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贵安新区学生餐营养餐食材配送公司 |
| 预算金额: | 24177.960000万元(人民币) |
| 采购品目: | |
| 采购需求概况 : | 采购标的名称:采购贵安新区学生餐营养餐食材配送公司采购标的数量:1
采购需求功能或目标:1.本项目以保障学生饮食安全、提升营养供给质量、规范财政资金使用为核心,通过公开采购遴选合规食材配送企业,为贵安新区学生提供安全、营养、可追溯的食材供应与配送服务,实现 “安全有保障、营养达标准、资金可管控、师生满意度高” 的总体目标。
2.完成贵安新区2026年秋季学期学生餐营养餐采购食材食品配送公司采购,为新区74所学校进行食材配送。
需满足的要求:一、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规范”的原则,选择信誉优良、服务周到、质优价廉、行业标杆的合法供应商。
二、食材必须符合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关于食品安全标准的相关规定。食品生产厂家应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的产品应当符合产品对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或标注的执行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现行有效版本,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2763现行有效版本。严禁采购转基因食品及以转基因食品为原料加工的制成品,原则上不得采购小作坊生产的食材。食品原料新鲜、清洁、卫生,供货方应当提供以下资料:一是工业化生产的食品,供货方应当提供对应批次、产品执行标准对应的出厂检测报告,对出厂检测报告检测中未能进行全项目检测的,应当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二是食用农产品中的蔬菜、蛋类农产品应当提供农产品质量达标承诺书或快速检测报告;三是禽肉类产品应当提供对应日期、重量的肉类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品质合格证明。具体要求如下:
1.大米为本省产稻谷生产加工的大米,包装规格:25公斤/袋;
2.食用植物油为不低于国产国标二级非转基因优质压榨桶装油(食用植物油盛装容器必须使用无色透明食品级材质制作);
3.每次配送粮油时,供货方必须随车提供该批次符合国家卫生质量标准要求的《检测检验报告》;
4.水果类:应当保证水果成熟,无异味、破损、发酵、霉变等影响食用的情况,根据水果品种不同,需要避光、冷藏保鲜的,应当使用对应保鲜条件贮存、运输;
5.蔬菜类:叶菜类—外形正常,叶梗光滑幼嫩,不干瘪凋萎,无过多黄叶,色泽正常,去除根须,不含土,无虫害;根茎、瓜果类—无破损、发芽、霉变现象,成熟度良好、新鲜;
6. |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6-08 |
| 备注: |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